孫文先生重視思想,深知正確思想的重要。他在1924年1月27日的「三民主義第一講」說:「人類對於一件事,研究當中的道理,最先發生思想;思想貫通以後,便起信仰;有了信仰,就生出力量。所以主義是先由思想再到信仰,次由信仰生出力量,然後完全成立。」
「三民主義」這一思想是孫文領導推翻君主專制後的創作。他於1924年1月20日的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說:「三民主義,實在是集合古今中外的學說,順應世界的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一個結晶品。這個結晶品的意思,和美國大總統林肯所說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的話是相通。這句話的中文意思……,兄弟把他譯作:民有、民治、民享。……林肯所主張的民有、民治和民享主義,就是兄弟所主張的民族、民權、民生主義。」「民族」、「民權」與「民生」這一順序,也就是他1924年所作「十六講」的順序。
但孫文也重視思想的實踐:他在1917-1920年間著有《建國方略》(包括心理建設、物質建設與社會建設三部分),1924年4月12日又手書25條《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建國大綱》第五條將建設的程序明確分為三個時期--軍政、訓政與憲政;可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從這一程序看,國家的復興應當先從民族做起,其次民生,最後民權。在南京中山陵正門,「天地正氣」四字匾額下的三個拱形門上,就從右至左依序寫:民族、民生與民權。
民族主義要在提倡民族精神與復興文化,民生主義要在從事物質建設與興辦教育,民權主義要在建立主權在民的禮法制度。軍政時期當著重的是民族主義,使國家團結起來;訓政時期當並重民族與民生,使國家冨強起來;到憲政時期當更兼顧民權,使國家繁榮起來。民族的復興自不可能一蹴可幾,所以訓政時期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欲速則不達。誠如魏徵所言「欲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及管仲所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孫文在求學時期主要受西式教育,卻從熟讀華英合璧的《四書》中認識儒學精義;後來在倫敦蒙難期間,又有機會在大英博物館博覽西方群書。他兼重理論與實踐,曾在讓位「臨時大總統」職位於袁世凱後,擔任原所任命的全國鐵路督辦,並成立中國鐵路總公司。他的民族主義主張恢復固有道德、智識與能力,同時學習歐美的長處;民生主義有《實業計畫》(即《建國方略》裡的「物質建設」,原著係英文的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 China)以為藍圖;民權主義強調要從《民權初步》的會議程序做起。他的思想與作為符合《中庸》裡「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五句的教誨。
孫文思想涵納原始儒家思想與基督精神。筆者嘗歸納其核心為「公」(dedication to service)、「義」(justice)、「中」(optimum)、「和」(harmony)、「新」(renewal)與「平」(equality)六項理念。「公」指博愛的胸懷與天下為公的心態,例如他說「人人當以服務為目的。」「義」指誠正而奮進無畏的勇氣,他說「吾心信其可行,則移山填海之難,終有成功之日。」「中」指既不保守也不偏激的行事原則,例如他說「政治裡面有兩種潮流,……。自由太過,則成為無政府;秩序太過,則成為專制。」「和」指存小異而求大同的度量,如他說「社會上大多數的經濟利益相調和,就是為大多數謀利益。大多數有利益,社會才會進步。」遺言「和平,奮鬥,救中國。」「新」指學說發明與文化創新的作為,如他說「世界進化,隨學問為轉移。自有人類以來,必有專門名家發明各種專門學說,然後有各種政治、實業之進化。」「平」指民族與民族間、人與人間「立足點平等」的追求,如他說「必要各人在政治上的立足點都是平等,……那才是真平等,……。」「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總之,三民主義是一種探索中華民族復興道路的思想,是孫文溫故知新、融貫中西後的發明。他充分體認到,所主張的「民族、民權、民生主義」不止在名稱上,也在實質上涵納而超越「民有、民治、民享主義」、各類社會主義及馬克思主義,以及當時歐洲的各種政治制度。然孫文不幸於1925年3月12日辭世。其後中國陷於內戰與抗日等亂局,以致建國的道理無從講清楚。他的苦心也被各黨派的嗜權政客及躁進知識分子辜負,造成後來數十年大彎曲的歷史道路,可惜又可嘆!
以下依民族、民生與民權的順序,分別略論三個主義與時俱新的精義。
先談民族主義。在《民族主義‧第六講》中,孫文說到要恢復民族的地位,必須恢復中國固有的道德--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道德,恢復固有的智識--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的政治哲學,恢復固有的能力--發明的能力,還要學歐美的長處,「迎頭趕上去」。
如今中華民族已經擺脫了列強種種政治的、經濟的壓迫,而站起來了。就科學發明與大部分人的生活水準言,中華民族的確已經「迎頭趕上」歐美先進國家,然而就恢復固有道德與智識言,則顯然「仍須努力」。若用來檢驗海峽兩岸民眾與大部分的政治作為,我們不免失望。對於中華固有的優秀文化,許多知識分子曾經唾棄,多數國民則是茫然無知;只有到近十幾年,才見中國大陸明確提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又將「文化自信」納入「四個自信」(道路、理論、制度、文化自信)中,強調文化自信是「更基礎、更廣泛、更深厚的自信」。遺憾的是,在台灣則當今執政者竟執意企圖「去中華」。在歷史的洪流中,「反其道而行」只會是一時興起的漩渦;我們看中國大陸1966-1976年間的「文化大革命」的結局就不難瞭解。
我們必須佩服孫文先生在當年知識界普遍主張全面西化或蘇俄化的氣氛下,對固有文化維持堅定的信心。他深知中華固有文化並不足以應付變化的世局,但卻很清楚:第一,中華文化是不能拋棄的根本,「本立而道生」;第二,西方的科學與民主之類,是必須而可以生長在中華文化根幹上的新枝葉。如果沒有中華固有文化作基礎,民生主義與民權主義都會落空--墮落為弱肉強食的資本主義與譁眾媚俗的選票主義。還有,即使中華民族強盛了,但若缺乏道德與智識,仍然不能受到世界上普遍的尊敬,還是等於沒有恢復民族的地位。
《民族主義‧第三講》中還有一段話發人深省,那就是他提到:必須先恢復民族主義才可以談世界主義--「世界主義就是中國二千多年以前所講的天下主義。」《民族主義‧第六講》又說道,中國恢復頭等民族地位後要「濟弱扶傾」,「對於弱小民族要扶持他,對於世界的列強要抵抗他」,「用固有的和平道德作基礎,去統一世界成一個大同之治,……這便是我們民族主義的真精神。」看當今世界,蘇聯固已瓦解,美國霸權迅速衰退而墮落。孫文早就指示了中國人努力的大方向,要扶植第三世界--如遺囑所言:「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弱小民族,共同奮鬥。」中國大陸近年標舉「人類命運共同體(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的理念可視為前述孫文「民族主義的真精神」的體現。
必須在此強調:孫文早就提示「我們要學外國,是要迎頭趕上去,不是在後跟著他……。」(胡秋原的;說法是:「中國人走自己的道路」、「超越西化、俄化而前進」。)如今中國已在「四個自信」的道路上昂首前進、「平視世界」了,我們不禁要質疑:既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還需要藉助舶來又已過時的「馬列主義」嗎?
次談民生主義。孫文在《民生主義‧第一講》中特別說明「拿民生主義這個中國古名詞來替代社會主義(案:益群主義)」的道理:「社會問題就是民生問題,所以民生主義,便可說是社會主義的本題。」他又反駁馬克思所發明的「物質是歷史的重心」說,發明「民生是社會進化的重心,社會進化又是歷史的重心」一說。本此,當孫先生說「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即是大同主義。」時,意思是要用民生主義涵容並超越共產主義。他說共產主義不過是社會主義的一種,而「民生」這名詞則經他「詳細研究,反覆思惟」,「較之用『社會』或『共產』等名詞為適當,而又切實又明瞭」,「不是像時髦學者所說的人云亦云。」
再深入看,則民生主義中所說的「節制私人資本」和「發達國家資本」更有其時代意義。孫文說節制私人資本,並不是反對私人資本,只是要節制;發達國家資本則是為避免私人壟斷有關國計民生的事業,防止貧富之不均。發展國家實業,當非縱容其缺乏效率,而是要「企業化方式」經營公有事業。考查中國大陸1990年代之後推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其精神其實接近「民生主義」,其實踐則接近《實業計畫》。當年孫文所提出的實業計畫(如建立鐵路網、闢港口、造林、建三峽大壩等等),今日許多都已實現,甚至遠遠超過。這些計畫的實施,基本上是依據了孫文發達國家資本,並引進外國資本的主張。
台灣自1990年代起,完全背離了民生主義,而效法美、日走上資本主義(案:謀利主義)的道路。近年台灣的民營電視媒體大量出現,公營電視聊備一格,更促進了文化的沉淪。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經濟學台灣--「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也步上資本主義的後塵。於是海峽兩岸都愈見貧富懸殊,城鄉差距在擴大,後果堪慮。好在中國大陸自2000年代中後期,扭轉趨勢推行「國進民退」,2015年又開始厲行「脫貧攻堅」,逐漸回歸民生主義的道路。
中國要進一步發展經濟,同時維繫社會公義,所採的路線就應該是民生主義。
再談民權主義。在《民權主義‧第二講》中,孫文將 “democracy” 詮釋為「民權」,說「自由、平等、博愛是根據於民權。」他故意不用一般習用的「民主」一詞,也不直譯為「民治」,而用「民權」,是有深意的。顯然意識到「民主」一詞極有誤導之虞,而「民治」也不切實際。他說「什麼是權呢?權就是力量,就是威勢。……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然民權不是天賦的,是「時勢和潮流所造出來的」;換言之,是革命爭來的。
對照《民權主義‧第五講》裡他所發明的「權能分開」理論,可以知道,孫先生所說的民權不同於西方人所說的 “democracy”,更非「民主」字面上「人民當家作主」的意思,而涵蓋了「民有、民監、民享」(“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這句話最早出現於1382年,林肯只是引用。)的好幾層意義。必須在此說明:“government” 一詞原意是主宰,引申為監管;一般譯成「政府」是沒充分認識其意義。孫文將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譯為「民有、民治、民享」並不達意,譯為「民有、民監、民享」或才符合他自己的「權能分開」理論。
怎麼說呢?孫文說「國家的政治,根本上是要人民有權,至於管理政府的人,便要付之於有能力的專門家。」他依據「權能分開」理論設計五權憲法,其精神,用現代的語言來說,就是人民有「監管的政權」(governance),政府有「管理的治能」(management),這兩者相輔相成。孫文說人民的「政權」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當時想到的似乎是「直接監管權」,但在他身後的制憲過程中,則發展出透過國民大會實施的「間接監管權」(例如間接選舉總統)。
孫文特別提醒「真平等」與「假平等」的區別。人的聰明才智差別甚大,對政治的認識、公益心與服務熱忱也大有不同。「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民主」就是「假民主」,亦是「假平等」之一例,其流弊已清楚呈現。建立適當規模的間接民權(例如選出十分之一的代表)而非直接民權,當是未來努力的方向。
筆者認為孫文的民權主義應該進一步研究,以更發皇「監管權」與「治理能」分開的精義,再據以檢驗已實踐的經驗。台灣所實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及1990年代發展出來的《增修條文》)與中國大陸所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應該徹底檢討,進而構思未來的中華共和國新憲法,真正走上「憲政時期」的道路。
在《民權主義‧第二講》裡,孫文以一片散沙作比喻,說當時的中國「人人把自己的自由擴充到很大。」案「自由」一詞源出於日本人對法文 “liberté” 及英文 “freedom” 的侈譯,其原義其實是「解脫」或「免於」--免於奴役、免於飢餓、免於束縛、……。當然,一己之解脫不能妨礙他人之解脫。中國人原本習於各行其是,在囫圇引進「自由」一詞後,就更加無視於公德了,更成了一片散沙。孫先生有鑑於此,提醒國人注意:「外國革命的方法是爭自由,中國革命便不能說是爭自由」,「法國革命的口號,是用自由平等博愛。我們的口號,是用民族民權民生。」這番說法極有見地,卻不能見容於那些食洋不化的買辦學者。
孫文用「民權」涵括「自由」,也是經過深思的;他說「成一片散沙,是不好的事,我們趁早就要摻加水和士敏土,要那些散沙和士敏土,彼此結合……,變成很堅固的團體。」他的意思,雖然沒說清楚,應是指法治的重要。後人見不及此,每每侈談「自由」,自由過分就流於放任,「造反有理」了。對照大陸在文革期間的無法無天及台灣近年的社會亂象,當不難體會孫先生的用心。
最後,再從精神與制度兩個面相來觀照孫文思想對當代的啟示。先自精神面言:考查《三民主義》十六講,從頭到尾都在娓娓說理,強調務實,注重善用;換言之,三民主義真合乎科學精神,遠非同時期流行的其他各種主義可比。三民主義銜接傳統與現代,融會中國與西方,涵括和平、人權、平等、博愛、公義、希望種種高尚理念,真的是博大精深又有新義。三民主義合乎中道精神: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執其兩端,用於其中;在守經與通權之間,取法乎上,得於其中;在改革與保守之間,衡諸狂狷,行於其中。
再自制度面言。孫文注重制度的設計。在民生主義中,孫文構思了解決土地問題的「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等制度,這些制度後來經過修改,曾實際上在台灣施行。在民權主義中,他又構想了「權能分開」的制度,將人民的「政權」分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政府的「治權」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雖說經實踐的檢驗,具體的行使機制仍有許多方面需要釐清、改進;但無疑一個現代講求「講理、尊重與法治」的政治實體應該妥善安排上述「九權」。
任何精神與理念必須落實於制度與方案上,才有實質意義。《建國方略》及《建國大綱》等等就是《三民主義》思想的具體方案。反過來說,國家各種制度之設計也必須有完整的思想體系作引導,才能保證彼此不相杆格而相輔相成。當今台灣海峽兩岸都在探索新的方向,孫先生的思考模式及其所建構的體系,是極為寶貴的精神遺產。
在紀念孫文160歲之今日,值得回顧一百八十年來的中國現代史,更對照當今台灣海峽兩岸的政治與文化發展。大致可說如下:台灣曾自詡是「三民主義的模範省」,但如今已背棄了民族主義與民生主義,所實施的是半個破損的民權主義。而中國大陸歷經坎坷,今日所行的道路竟與孫文主張若合符節--所實施的是民族主義、民生主義與半個差強的民權主義。就相輔相成的意味言,或可調侃說:中國已然統一於三民主義。於是我們體認到:孫先生不只是「革命的先行者(forerunner)」,更是「革命的先知(prophet)」。
孫文思想由於種種原因,未獲得應有的重視,甚至被曲解、誤用,實屬遺憾。如今我們有必要嚴肅從新檢視孫文對中華民族復興道路的探索--從民族主義到民生主義,進而到民權主義。特別是,本文第二節所楬櫫的孫文思想的六項核心理念--「公」、「義」、「中」、「和」、「新」與「平」,應該據以作為復興中華文化的基本原則,並更推行到全世界。
孫先生當年所面對的世界與中國局勢當然早已事過境遷,但他所提出的關於救國、建國的真知灼見,仍然歷久彌新,值得後人取法研索,以為中華民族復興的道路點燃明燈。◆